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的函
各有农业的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及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实现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目标,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20〕6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挂牌督战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0〕43号)要求,现就2020年全市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函告如下:
一、任务目标
(一)完成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
完成市政府确定的2020年民心工程全市3800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2019年“回头看”排查出的1222户新增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应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扫尾任务。
(二)完成农房抗震改造试点任务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部署,完成3500户农房抗震改造试点任务,完善和提升农房抗震措施,不断提高我市农房抗震能力。
二、工作措施
(一)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快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复工
各区要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指导乡镇加紧完成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资格认定工作,做好人工、建筑材料等准备,加快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复工。复工后做好危房改造人员的防控知识普及,督促施工人员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健康状况监测,发现疫情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各区2019年超额任务数结转纳入2020年任务数,要尽快完成竣工验收、资金拨付、档案信息录入等收尾工作。2020年新开工任务要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强力推进,确保如期完成任务目标。
(二)开展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挂牌督战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今年任务艰巨、时间紧迫。为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对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施挂牌督战。2019年“回头看”排查出的1222户新增任务各区要逐户建立台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民政部门新认定或自然灾害等造成新增危房的四类重点对象,及时开展住房安全性鉴定,符合条件的纳入改造范围。
(三)严格履行危房改造对象资格认定程序
各区要认真履行工作程序,把好资格审查关。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应由具有专业知识或经培训合格,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按照《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进行。农户对住房安全性鉴定结论存在争议时,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进一步规范因灾倒损户认定。对因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安全出现险情的农村住房,各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开展安全性鉴定和灾情统计工作,填报《因灾倒塌损坏房屋台账》,为农户唯一住房的,履行因灾倒损户认定程序后,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对因火灾造成房屋安全出现险情的农村住房,各乡镇政府可根据出警记录或火灾现场照片等佐证材料履行因灾倒损户认定程序,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四)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改造后房屋性能
农村困难群众改造后房屋应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区住建部门、乡镇政府、村两委要做好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宣传,提高农户质量安全意识。乡镇政府要开展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基础上,推广绿色节能环保理念,结合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有关政策,鼓励农户通过选用保温门窗及对外墙、屋面进行节能改造等措施,提高农房节能保温性能。有条件的区可利用区级财政对采取节能保温措施的农户予以补助,各区结合实际自行制定补助标准。
(五)严格控制建设面积
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要坚持尽力而行、量力而为的原则,严格控制建设面积。对于农户原房屋面积超过相应人口面积标准的,应引导农户建设既经济合理又满足基本居住面积的安全住房,避免因建房而返贫。乡镇政府要指导农户合理制定设计方案,为将来扩建预留接口,满足基本使用和未来扩建需求。对农户确具备条件通过各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的,翻建改造后的农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原有住房面积。
(六)研究出台兜底措施
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进入攻坚阶段,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各区要研究出台符合本区实际的兜底解决措施,针对其中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要以实现困难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目的,通过置换村内闲置农房、慈善捐助、帮扶单位出资等多种方式,灵活解决困难户住房安全问题。
(七)规范农户档案信息管理
各区住建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审核与抽验,要抽取一定比例的危改户进行现场检查,对已竣工并通过乡镇政府验收的要进行危改档案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乡镇整改,确保程序合规,资料齐全。在完善纸质档案的基础上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实现危房改造实际情况、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三统一”。
(八)持续开展危改领域专项整治
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加强危改各环节信息公开,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故意隐瞒困难农户危改诉求,虚报、漏报、推脱不报危改申请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及时将相关违法行为移交纪检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困难群众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不深不细不实不准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持续健康推进。
(九)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
为确保全面完成我市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计划于9月份在全市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围绕资格认定、危房鉴定、任务完成、进度质量、资金使用、档案管理等方面,通过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入户暗访、个别抽查等方式,坚持以查促改、边查边改、查改结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抓好问题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实现我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
(十)推进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津住建村镇〔2020〕2号)有关安排,各区要充分结合本区发展实际,选择试点镇组织有意愿、有能力的农户参加试点,通过试点探索总结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2020年农房抗震改造试点任务,要抓紧推进,2020年底前全部竣工,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任务完成时间进行微调,延迟时间不超过1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推动
各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负主要责任,要强化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落实区级配套改造资金和工作经费、鉴定经费等,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各区住建、发展改革、农业农村、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要加强沟通协作,完善困难群众身份和住房信息的共享机制。各乡镇政府具体负责受理农户危改报名申请、危改对象认定审核,指导危改户签订危改协议、管理施工现场、工程质量验收和危改档案整理及信息录入等工作。村委会配合乡镇政府开展本村困难群众危改工作。
(二)细化实施方案,强化监督指导
各区人民政府要组织细化本区2020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及时准确掌握危房改造计划落实、实施进度、监督管理等情况。为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落到实处,2020年执行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旬报制度,每月9日、19日、29日前报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进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通报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进度,对工作进展滞后、整改不到位的区开展约谈,对问题突出、工作严重滞后、影响恶劣的,要严肃问责。各区财政部门要会同业务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规定和要求,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督促资金发放部门按规定推进资金使用管理公示公开,提高资金使用精准性和有效性,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安全、高效。
(三)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区要强化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危改政策,发放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并加强入户宣传,提高农户对危房改造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广泛宣传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实践经验做法、生动案例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此函。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 ??市发展改革委? ? ? ? ?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 ? ? ? ? ? ? ? ? ??市民政局? ? ? ? ? ? ? ? ?市残联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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