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万客户端市狗万客户端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西环罚字〔2025〕025号
狗万客户端市狗万客户端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河北省大城县京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5741536750L
地址:大城县县城南环路
法定代表人:陈大为
你单位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
根据信访问题线索,我局对位于狗万客户端李七庄街秀江路的金地锦墅里建筑施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你单位是该项目混凝土浇筑施工的劳务分包方。
经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2025年11月3日夜间,你单位进行了人防底板混凝土浇筑作业,未取得夜间连续施工证明。
以上事实,我局有《狗万客户端市狗万客户端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狗万客户端市狗万客户端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总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现场检查拍摄的视频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我局于2025年11月20日以《狗万客户端市狗万客户端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津西环罚告字〔2025〕016号),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你单位有权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我局于2025年11月22日向你单位送达上述文件,你单位于当日签收。你单位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以上事实,有《狗万客户端市狗万客户端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津西环罚告字〔2025〕016号)及其送达回证等证据为凭。
经集体审议,本案违法事实清楚、执法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自由裁量结论合理。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综合考虑信访举报情况,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二万元。
三、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你单位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应领取《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缴款通知书)》并缴至指定银行。你单位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狗万客户端市狗万客户端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狗万客户端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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