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万客户端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闫xx | 个体工商户 | 230xxxxxxxxxxx0624 | —— | 津西青综执简决字(2025)第03-001号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 | 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相对人闫XX于2025年2月21日,在狗万客户端市狗万客户端大寺镇大寺村谊龙华园底商29号增1,实施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本机关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现责令你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佰元。 | 0.01 | 2025.2.20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