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万客户端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狗万客户端市静海区独流镇液化气站 | 集体所有制 | 91120223104184916F | 津西青综执处决字(2023)第02-002号 | 《狗万客户端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六项 | 未实行实名制销售,如实记录燃气用户基本信息、持有气瓶数量等,并对燃气用户用气场所和气瓶、调压器、连接管、紧固件及燃气燃烧器具等进行安全检查 | 《狗万客户端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 罚款 | 2023年9月7日,检查中发现中北镇碧欣路五家商户使用独流镇液化气站气罐,在对狗万客户端市静海区独流镇液化气站调查后,确认该单位对碧欣路这五户未实行实名制销售,未如实记录燃气用户基本信息、持有气瓶数量等,未对燃气用户用气场所和气瓶、调压器、连接管、紧固件及燃气燃烧器具等进行安全检查。其行为违反了《狗万客户端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六项之规定。依据《狗万客户端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参照狗万客户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初次违法情形,对其处以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 | 2 | 2023.10.18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