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关于印发《中北镇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管国有企业:
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文件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将《中北镇镇管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下发给各单位,望各单位遵照执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并上报镇政府资产办备案。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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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2号文附件 中北镇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定稿)(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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