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镇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抓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市、区政府相关文件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现就我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有关事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镇党委、镇政府提出的确保安全生产领域不出问题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
1、执法行动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地、消防、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重点对以下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
(一)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四)瞒报事故的
(五)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六)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
(七)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八)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技术和生产工艺的
(九)其他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
(一)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二)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三)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五)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六)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七)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八)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九)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有关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十)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确定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3、教育行动
(一)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二)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三)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四)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安全生产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五)深入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六)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实施步骤
“三项行动”要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4月底以前)
各成员单位、各企业和单位要按照“三项行动”要求,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领域)“三项行动”工作方案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二)隐患排查(5月1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各行业(领域)要针对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三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各单位、各行业(领域)要在9月份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镇安委会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巩固成果(10月1日至12月31日)
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各单位、各行业(领域)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书面总结。“三项行动”开展情况于12月10日前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中北镇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马敬喜镇长任组长,王云副镇长为副组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抓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务求实效。
(三)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震慑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二要突出重点基层的安全监管。充分调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三是突出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加大“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事故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监督检查。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掌握本辖区、本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通报重大问题执法解决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加强舆论引导,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对“三项行动”实施不力、走过场的单位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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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镇人民政府
???????????????????????????????????????200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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