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北镇巩固国家卫生镇领导小组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对国家卫生城镇巩固复审工作作出重要调整,复审时间由原先三年周期内固定时间评估调整为三年周期内每季度随机抽查评估,现场评估方式由单一的现场暗访评估调整为现场明查和暗访相结合,评估内容由现场评估调整为线上评估、现场评估、群众满意率相结合。为全面细致做好巩固复审工作,推动国家卫生镇建设工作常态长效,需进一步建立完善有关工作机制。
二、决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深化国家卫生镇建设成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推进健康中北建设,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中北镇于2006年成功创建成国家卫生镇,并在2010年、2014年、2017年和2020年由全国爱卫会复审考评后重新命名为国家卫生镇。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工作,巩固中北镇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中北镇镇巩固国家卫生镇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本镇巩固国家卫生镇工作,组织、统筹、协调巩固国家卫生镇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容办,负责巩固国家卫生镇工作方案的制定、宣传、协调、推进、督查、总结等日常工作。
四、行动措施
因原中北镇巩固国家卫生镇领导小组人员有部分变动,科室职责有所调整,所以需要以政府的名义发文,进行明确正式的调整,并对外公示,便于相关人员了解相关内容,以便于开展巩固卫生镇各项工作。
政策文件:https://www.tjxq.gov.cn/zwgk/zfxxgk/jzzf/zbz/fdzdgk/lzyj/202305/t20230526_6251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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