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村和社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大对村、社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和激励力度,按照区委部署要求,参照区政府、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相关文件,镇党委起草了为我镇工作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农村、社区干部、专职党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通知里明确了发放范围为工作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并开展执勤值守、排查筛查、政策宣传、网格管理等具体工作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50元,按天计算;发放时间从2020年1月25日开始计算,每月发放一次,直至疫情结束;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的临时性工作补助由区财政全额承担,志愿者的临时性工作补助由镇财政承担。需要说明的是,下派到村居任职的公职人员和疫情期间未在岗的村居干部不予发放。
政策文件:/zwgk/zfxxgk/jzzf/ylqz/fdzdgk/lzyj/202110/t20211002_5620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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